受害人申请诉前财产保须满足的条件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5-15 15:01) 点击:208 |
受害人申请诉前财产保须满足的条件 (1)当事人来不及起诉,而义务人有恶意行为或其他原因,不采取保全措施,权利人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必须是情况紧急。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驳回申请。 (4) 起诉前申请,限于给付之诉。 受害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是: (1)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的主体只能是利害关系人。 (2)提起诉讼前财产保全的原因是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来不及起诉,不立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担保,否则人民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4)人民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且如果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5)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条件为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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